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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切实做好地震灾区高校

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青教学〔 2008 〕 6 号

省属各高校:

四川省汶川县等地发生重大地震灾害,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巨大经济损失,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教育部关于抗震救灾工作的部署,现将教育部《关于切实做好地震灾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紧急通知》转发给各高校,请各高校按照教育部要求切实做好高校地震受灾家庭毕业生的就业工作,确保他们顺利就业。并按要求于 5 月 28 日前 将涉灾毕业生数量、家庭受灾程度、就业落实情况、求职意向、存在的困难与问题报到我办。

青海省教育厅学生工作管理办公室

二○○八年五月二十六日

附件:

关于切实做好地震灾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紧急通知

教学司 [2008]8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 , 部属各高等学校:

四川省汶川县等地发生重大地震灾害,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巨大经济损失。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抗震救灾工作的部署,切实做好高校地震受灾家庭毕业生(简称“灾区毕业生”)的就业工作,确保他们顺利就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做好灾区毕业生就业工作。 就业是民生之本,做好灾区毕业生的就业工作,直接关系到灾区毕业生和受灾家庭的切身利益, 是教育系统抗震救灾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当前距毕业生离校只有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各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和高校 要以对国家和人民利益高度负责的态度,树立帮扶灾区毕业生就业就是救灾的意识,紧急行动起来,按照“优先安排、重点推荐、帮扶上岗”的原则, 采取切实措施,确保灾区毕业生顺利就业。

二、尽快开展灾区毕业生就业情况摸底和相关情况统计工作。 各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要立即布置,要求高校迅速组织力量,尽快了解来自地震灾区毕业生有关信息,准确统计涉灾毕业生数量、家庭受灾程度、就业落实情况、求职意向、存在困难与问题等, 5月28日前 向各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报告,以便统筹安排。 5月30日中午12时前 各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将附件的有关信息汇总后报送我司。

三、加大力度做好灾区毕业生心理援助和就业援助工作。 各高校要在准确掌握灾区毕业生信息的基础上,对毕业生采取一对一帮扶,要 强化对灾区毕业生的心理援助,使他们稳定情绪、增强信心、克服困难,积极地面对就业。高校要拨出专款用于灾区毕业生就业工作,对经济困难的毕业生发放一定的求职补助。要带着深厚的感情对灾区毕业生的就业 予以重点推荐、重点服务, 要将用人信息集中汇总后迅速提供给灾区毕业生,同时要尽快联系、走访用人单位,协调用人单位接收灾区毕业生, 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每一个受灾毕业生。

四、积极组织开展为灾区毕业生就业送岗活动。 各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要积极组织有关单位,开展为灾区毕业生的就业送岗活动,努力帮助有需要的毕业生尽快落实就业岗位。高校可将灾区毕业生有关信息及时汇总并上传“全国大学生就业公共服务立体化平台”( www.ncss.org.cn )的“重点对接区”栏目;“全国大学生就业公共服务立体化平台”将联合有关省市共同开展专项招聘和重点对接活动,请有关省市积极参与、配合,尽最大努力提供适合的岗位信息,积极开展对口帮扶。

五、加强宣传引导工作,维护校园稳定。 各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和高校 要积极做好当前宣传工作,广泛宣传党和政府对灾区群众的爱护和关心,宣传国家对灾区毕业生就业的有关政策措施,宣传积极接收灾区毕业生的用人单位。要 确保就业工作秩序,做好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重要情况请及时报教育部。

联 系 人:高校学生司 杨琨

联系电话:010-66097835

电子邮箱:yangkun@moe.edu.cn

传 真:010-66097835、66096542

 

附件:地震灾区生源毕业生就业情况统计表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

二 〇〇 八年五月二十二日

 

地震灾区生源毕业生就业情况统计表

 

         省(区、市)名称:

 

毕业生人数

尚未签约人数

研 究 生

   

本 科 生

   

高职(专科)生

   

 

:根据民政部确定的川甘陕渝重灾区范围,地震灾区生源毕业生统计范围包括:

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市、彭州市、崇州市、温江区、大邑区、郫县)

广元市(青川县)

雅安市(汉源县、宝兴县)

德阳市(什邡市、绵竹市)

绵阳市(江油市、安县、平武县、北川县)

阿坝州(汶川县、松潘县、小金县、黑水县、理县、茂县)

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康县、西和县、礼县、宕昌县、成县、文县)

甘南州(舟曲县)

陕西省:汉中市(宁强县、略阳县、南郑县)

宝鸡市(千阳县、陈仓县、凤翔县)

重庆市:(梁平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