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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尔木市2008年临时教师招聘实施方案

为解决我市 教师紧缺问题,推动格尔木教育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临时教师。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从实际需要出发,坚持科学、公开、公平、公正和宁缺勿滥的原则,严把入口关,真正将那些 具有真才实学,有志于从事教育事业人员 吸纳到教师队伍当中,确保高素质教师队伍的不断扩大和教育事业的稳步发展。

二、招聘计划

专业

类别

语文

数学

英语

政治

物理

生物

历史

地理

音乐

美术

体育

微机

小计

中学

14

14

14

3

2

2

5

4

6

7

4

6

170

小学

48

34

7

 

 

 

 

 

合 计

62

48

21

3

2

2

5

4

6

7

4

6

170

三 、招聘办法

(一)招聘范围 及条件

1、报考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政治立场坚定,有强烈的事业性和责任感, 热爱教育事业, 自愿从事教育工作,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 、年龄在35岁以下 ,大专以上学历(第一学历)的各类师范院校毕业生、非师范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非师范院校非师范专业本科毕业生 和师范院校非师范专业 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均可以报考(应届师范院校毕业生优先)。

3、报考相关专业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聘时间及报名 地点

1、报名时间: 2008年 5 月 5 日至 2008年 6 月 5 日;

2、报名地点:格尔木市教育局人秘科(联系电话:0979——8465730)。

)招聘程序

1、此次公开招聘专 任 教师考试,按照《青海省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实施办法》(青教人字[2006]29号文件)规定,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测试其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素质、技能等。同时, 组织审查、体检与审批聘用。

2、笔试内容: 笔试分 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并在规定时间内公布成绩。 公共科目指公共基础知识、 教育专业知识( 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 )等教育专业理论知识 ;专业科目为各专业基础知识 及学科知识。 笔试成绩占考生总成绩50%。 笔试内容要体现教师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符合实施素质教育的课程改革的要求,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综合业务素质和专业知识水平。

笔试结束后,参加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高低,以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若面试人数不足1:3的比例,则采取按参加笔试人员的85%的人员进入面试。

3 、面试内容: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说课、讲课和答辩)。 主要考察专业技能,包括表达、沟通等基本能力、教育能力,教学基本功、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育技能。了解报考人在确定教学目标、安排教学内容、组织教学以及选择教学方法、实施课堂教学等方面的能力。 面试题目随机抽取,面试成绩占考生总成绩的50%(报考英语专业的须加试听力,报考计算机专业的须加试操作,音乐、美术专业须技能测试)。 命题范围以人教版初中二年级课本为主,地理以晋教版的初中二年级教材为主。基本程序为抽课题,用30分钟时间准备,说课时间为5—10分钟,讲课时间为10—15分钟,以上三个环节均围绕抽取的统一课题进行。

4 、面试结束后,按计划聘用 岗位 以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员, 并对拟聘人员 进行公示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 空缺岗位 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5 、市教育局、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市监察局组织相关专家组成招聘考 核 小组,负责 招聘教师的各项考核工作。

)审核聘用

1、经政审、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合格且公示无异议,根据招聘计划确定聘用人员并予以公布。

2、拟聘人员经市教育局报送人事部门审批后,由招聘学校与聘用人员统一签定为期一年(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并合格者可续聘)的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聘用期满两年,适应岗位且工作实绩突出者分期分批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3、聘用人员工资列入市财政预算,中学教师每人每月 10 00元,小学教师每人每月 9 00元,按时拨至教育局,由聘用学校根据聘用教师的岗位工作完成情况,按月发放。

本实施方案解释权归招聘考核小组